学术活动
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系列学术讲座第三讲综述

2020年-09月-27日

  9月25日,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主办的“纪念恩格斯诞辰200周年系列学术讲座”第三讲,通过“腾讯会议”在线直播的形式开展。活动特邀中国人民大学张云飞教授做了题为“《自然辩证法》的创作史和内容编排问题”的学术报告。讲座由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副秘书长、北京化工大学崔伟奇教授主持。来自全国各地的专家学者和各院校师生近200人通过“腾讯会议”参与此次讲座,并与张云飞教授展开积极而热烈的讨论与互动。

  崔伟奇副秘书长指出,今年是恩格斯诞辰200周年,恩格斯在前后四十年特别是晚年八年的时间为我们留下宝贵的著作《自然辩证法》,《自然辩证法》作为我们从事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奠基性著作,在整个学术界具有重要地位。五年前,为纪念恩格斯《自然辩证法》出版90周年,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和中央编译局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》杂志共同举办了学术研讨会,在那次研讨会上,张云飞教授为我们作了一个非常深入精彩的报告,今天在我们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学术年会前夕,我们再次荣幸得请到张教授,把他关于《自然辩证法》著作的研究成果和大家做一个深入细致的分享。

  张云飞教授表示,根据马克思主义文献学研究的进展,结合自然辩证法理论的发展情况,我们将《自然辩证法》的创作史和内容编排联系在一起,和大家一起分享学习《自然辩证法》的心得体会。了解《自然辩证法》的创作过程,这不仅有助于客观再现自然辩证法思想的形成过程,而且有助于客观而系统地展示自然辩证法的思想体系

  张云飞教授在讲座中指出,确立自然辩证法的体系结构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原则,按照整体性原则编排文本。坚持整体性原则的过程中应注意:不能将《自然辩证法》与自然辩证法思想分开,不能将《自然辩证法》与《反杜林论》分开,不能将自然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分开,不能将马克思和恩格斯分开,不能将青年恩格斯和老年恩格斯分开。基于上述研究,张教授将《自然辩证法》的创作过程划分为六个阶段,即第一阶段(约1838—1850年),为《自然辩证法》的萌发时期;第二阶段(约1851—1873年),为《自然辩证法》的构思时期;第三阶段(约1873—1876年),为《自然辩证法》的第一次正式写作时期;第四阶段(约1876—1878年),为《自然辩证法》的姊妹篇《反杜林论》的写作和出版时期;第五阶段(约1878—1883年),为《自然辩证法》的第二次正式写作时期;第六阶段(约1883—1895年),为《自然辩证法》的整理时期。并系统梳理各个历史阶段珍贵的史料、文献,信件等资料,深入分析《自然辩证法》创作的动因以及如何丰富和发展起来的。之后,进一步分析《自然辩证法》的内容编排问题,系统分析对比《自然辩证法》文本的编辑体例,包括写作时间编辑法、文献类型编辑法以及内容主题编辑法。并对分篇依据、理论史、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等问题进行深入地思考。

  最后提问与互动环节,来自腾讯会议室的诸位师生众争相提问:恩格斯撰写《自然辩证法》是否是受到了德国自莱布尼茨以来的“百科全书式风格”的影响?从德国治学传统的角度研究《自然辩证法》是否有合理性呢?创作史是思想史的一种吗?二者有何联系与区别?于光远老先生的译本和新译本除了编排不同之外,就翻译特色而言有什么不同?自然辩证法除了对我们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外,其本身时代化、中国化的发展空间在哪里等等。张云飞教授对这些问题一一给出了精彩的回答。学术讲座在热切的交流和讨论中圆满结束。

  


(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秘书处 供稿)